对啦,我没有要称赞自己是美女啦,应该是倒霉的霉才对。读了以下的故事,你就知道我头顶上应该有个乌云,所以才会那么“黑”。
故事(1)
话说,一天星期五下班,比平常早离开site,高高兴兴的回家去,因为担心星期五高速公路会塞车而选择了用小路回家。 小路不会那么塞嘛,而且距离也没那么远。其实啊,我都一直担心自己会在小路上遇上车祸,就是因为有这种想法,终于把不好的事引来了,很抵死是不是,感觉就好像是自己把衰事“请”来。事情是酱的,在某段路,在我前面的车子放慢速度,等红绿灯,那我也把我车的速度放缓,绝对不是emergency brake,那里知道,后面竟然来了一辆电单车撞向我的车后。我的第一反应就是"SHIT"!骑士竟然是underage的小孩,而且后座还载着另一个小孩,又没有戴头盔。跌在地上后,他们还来得及以飞快的速度,逃离,有够贱对不对,我不管他们是小孩还是什么,做错事就不可以一声不响逃走!幸好我还来得及看到车牌,很机警对不对哈哈!也有路过者把车停下然后告诉我该怎么做,就是教我去报警。原来不是每个人都会偏袒自己的同胞的,uncle auntie我给你们一个like!
有人跟我说,被电单车撞到只能当自己倒霉,还问我有没有被人打。Har?明明不是我的错,为什么问我酱奇怪的问题?我只是想,就算你不能赔赏我,至少要道个歉吧。其实我去报案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要claim insurance,而是要做错事的人受惩罚,虽然我不知道,到最后有没有被summon。
反正,那一天,我很狼狈,本来想早回家,结果搞到9点多。不过,我很确定不是我的错。如果我不太早下班,如果我不用小路,事情就不会发生,反正发生了就是发生了,人生没有如果啊。想回去,也庆幸那两个小孩没有受伤还来得及逃跑,不然我就会变千古罪人了。这是不幸中的大幸。:)
结果换了bumper,一天搞定不需要claim insurance,因为花时间,又不划算,才RM 380。
故事(2)
隔天,星期六,到槟城机场载了朋友慧慧,准备离开到乔治市时,经过一个小roundabout,当时我好像在游神,不知道在想什么,bang!一声,第一个反应就是,“又再来啊?”其实,那天早上,心有余悸,终觉得会在遇上交通意外,这次是驾了爸爸的车,打回家告诉妈妈我又再车祸,她好像有生气咯,其实每次遇上车祸,最担心的不是修车费或者是赔赏费,而是担心挨骂。爸爸肯定是说不要紧的。还是别一直想不好的事,因为law of attraction真的存在,我深深感应了。
我是在过roundabout时,没注意到另外一边有车子来着,所以就撞向那辆车,是我的错,车主只叫我意思意思赔他一些钱就好了,所以我赔了他RM 200,也答应我说不会去报案。如果要修的话,大概是要RM 400吧,无论如何,真的很对不起。说真的,心情真的有点down。当我跟阿哥说我又再遇车祸,他就说我是傻了,不过后来还补上一句很中听的话,“钱能解决的问题不是问题。” 对啦,所以不要不开心。
这辆车,修了RM 700,比我自己的贵双倍。
24小时内,发生两次车祸,你们还是别尝试破我的记录哦!还好,我整个六月份都是在outstation,所以修车费可以用outstation allowance来cover。:)
是因为预兆坏事会发生,所以要提高警惕;还是一直感应到坏事会发生,所以才把坏事attract过来,我选择相信后者,这才是law of attraction的道理。只要时时刻刻保持positive,好事才会接踵而来。